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用血后可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1)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本人可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2)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

  (3)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量等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