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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兴农富民工程实施
为巩固昆山市“三有工程”取得的成果,落实市委下发的《昆山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意见》,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整体统筹规划,把农民增收作为“两个率先”第一要务统筹推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和增收致富能力,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农办等单位的要求,昆山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科协等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科技专家进村入户兴农富民工程”,(以下简称“兴农富民工程”),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为基本目标,促进科教服务“三农”工作更加深入、持续、有效地发展。
1、组建领导小组
成立以科协主席、科技局局长褚志愿为协调小组组长,以组织部副部徐文华、农办副主任唐凤元为协调小组副组长,以科技局副局长包建龙、财政局农税局局长徐永华、农业局副局长谈虹霞、科协副主席冯跃为协调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技专家进村入户兴农富民工程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是领导小组需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上下协调,广泛动员各成员单位、各级农业推广机构、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特别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科技入户富民工程。
2、组建专家组
实行专家负责制,专家组由冯跃、包建龙、谈虹霞、华国浩、凌福明、谢正荣、曹小芳、仇建国、宋秧泉、吴炜等10位同志组成,专家组在市协调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专家组的业务指导,负责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制订与审核、筛选本市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审核技术指导员分户技术指导方案,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参与科技入户富民工程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以全面推进昆山市科技专家进村入户兴农富民工程工作的开展。
3、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
确定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财政局为科技入户指导单位,市农学会、市果蔬协会、市植保植检站、市种子站、市土壤肥料站、市农技站、 市林业站配合技术指导单位开展工作。技术指导单位在市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科技示范户的技术指导、教学培训和咨询服务;招聘、管理和培训技术指导员,制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和组织项目实施。
在全市市镇两级农技推广专业人员、农民协会与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专技人员、及技术水平较高的农民专家中,推荐选择爱岗敬业、理论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51位专业技术人才作为项目的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实行分片包干,每人负责与2个村的10个左右示范农户签订技术指导工作合同直接与职能、效益挂钩,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开展主体培训,根据农时适时提出农副业生产中的技术指导意见,协助农户开拓产品市场,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
4、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重点推出南美白对虾、虾蟹混养、成鱼、青虾、白丝鱼、果品类黄桃与翠冠梨系列、草莓类春香草莓、葡萄类欧美提子葡萄、瓜类早春红玉西瓜、白菜类华王青菜、绿叶菜类上农玉芹、根菜类天春大根萝卜、茄果类合作918番茄、豆类上豇1号等15个主导品种和无公害黄桃与翠冠梨高产栽培技术、水果套袋无公害栽培技术、蔬菜防虫网与遮阳网覆盖技术、设施礼品型秋西瓜重茬栽培技术、礼品型西瓜嫁接栽培技术、生物农药与生物菌肥的应用技术、塑料大棚内的黄板诱杀烟粉虱应用技术等15项主推技术,努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
5、遴选示范户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全市用三年时间确定650个示范户,原则上每镇选定10个左右行政村,每村选定7个左右生产技能好、种植水平高、乐于助人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户作为科技示范户,形成“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示范辐射网络。
(1)科技示范户的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享受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补贴;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优先接受农业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②义务:积极参加农业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带动20个左右农户;按要求填写《农业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信息。
(2)科技示范户的管理
科技示范户要建立专门档案,填写《江苏省农业科技示范户登记表》,实行动态管理。
①建立示范户技术服务档案。档案应注明示范户的基本情况。技术指导员负责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的信息采集,每季度末按要求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经专家组核实后录入示范户的技术服务档案。
②对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示范户,由技术指导单位提出建议,经市协调小组会同专家组、示范户所在镇审核后,取消其示范户资格并报市协调小组备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增补的示范户,原则上按示范户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
6、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市级技术指导单位在市协调小组领导下负责技术指导和对技术指导员的管理工作;市级技术指导单位和专家组要定期对技术指导员进行培训;专家组和各镇农技站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努力加强对技术指导员和种养殖大户的技术培训;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根据技术指导方案和农民的需求,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和信息服务,不断提高科技示范户的学习接受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1)入户指导
要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人员的优势,通过大型科技下乡、广场咨询、宣传媒体、信息网络等方法,把新品种、新技术送下乡、送进村、送入户;要充分挖掘基层服务资源,组织农民专家现身说法、传授经验;特别是技术指导员要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如备耕、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多发期、收获等)均应到每个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要求每月不少于3次。技术指导员要与示范户建立经常性联系,并可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示范户进行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难题。
(2)技术培训
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采用课堂授课、入户指导、技术咨询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手段。按生产季节开展集中和分散培训,计划三年举办市级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1000人次,镇级培训班60期、培训人数6000人次;同时依托绿色证书工程、江苏省农民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工程培训等项目实施,积极开展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充分发挥现有培训项目的作用;按照“一张明白纸、一张培训卡、一张教学光盘”的“三一”培训模式,做好课堂教学和现场培训;要将培训场所办到村组,搬到田头,结合科技示范户的现身说法,快速高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7、实现“物化技术补贴”
围绕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要求,采取政策倾斜、直接补贴、科技培训、专家指导和争取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对科技示范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型肥料、高效农药进行扶持,把一些主推品种、新型农药肥料优先提供给示范户,计划实行物化技术补贴。
8、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采取合同管理办法,市协调领导小组要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要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要与科技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业务;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技术指导单位和专家组要定期与不定期向市协调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项目申报单位也要及时向市协调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接受检查、验收;建立与健全信息网络,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负责科技入户工程和科技示范户的信息采集,专家组负责采集信息的核实与录入,并进行绩效统计与评价。
(昆山市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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