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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文件

苏发〔200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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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附件1

 

苏州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

  为落实《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充分发挥自主创新对苏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加快步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发展方针,积极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加强区域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推动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创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为先导,以优化自主创新环境为基础,充分发挥苏州产业优势、文化优势、人居环境优势和对外开放优势,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争当全省自主创新的先行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排头兵。

二、目标任务

  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科技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区域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使苏州成为国内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基地、产学研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先进行列,基本建成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进入全面提高阶段。

  1.自主创新企业大量涌现。每年实施自主创新重点扶持项目100项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项目50项左右。累计认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民营科技企业3000家,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规模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新增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30个左右,具有自主品牌的产品销售占比达到30%,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群。

  2.产业科技水平持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专利申请量年均递增15%,其中发明专利年均递增20%。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3.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成为集聚创新型人才和机构的基地,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示范区。引进国内外科研机构100家,累计建成公共技术开发服务平台25家,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家,培育壮大50家骨干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4.科技创新投入逐年增加。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5%。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市、县(区)两级政府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7%和5%左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总额超过100亿元。

  5.自主创新环境明显改善。培养和集聚一支适应创新型城市要求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00人以上。科技资源开放配置、共享和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文化环境。

三、关键领域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苏州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瞄准十大关键领域组织科技攻关,加强技术集成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我市优势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重点突破和产业化水平的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1.集成电路与软件领域。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实施关键核心芯片、嵌入式CPU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面向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业的嵌入式软件,以及网络通信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和动漫游戏软件。

  2.现代通信领域。重点研究开发新一代移动通信、光通信和数字电视系统关键设备和技术,开发基于宽带无线接入的设备和移动终端、先进网络服务器等产品。

  3.光电子领域。重点研究开发光电产业核心技术,实施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高分辨率数码有机光导鼓、光电传输器件和设备等产业化项目。

  4.纳米技术领域。重点开展纳米材料与器件、纳米生物技术与纳米医学、纳米仿生技术和纳米生物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应用,实施纳米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5.生物医药领域。运用基因重组技术,重点开发肿瘤、心脑血管病、爱滋病等重大疾病基因类新药项目,开展新药创制和中药现代化研究。

  6.装备制造业领域。研究开发数控加工设备、新型纺织机械、新型医疗设备和智能化装备及技术,实施高性能喷气织机、慢走丝线切割机床等机电一体化新型装备产业化项目。

  7.节能环保领域。重点开展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开发锂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动力电池和光伏电池等技术和产品,开发节能降耗的新工艺和新技术,实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技术示范项目,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究,实施水环境治理、土地污染治理和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重点项目。

  8.汽车零部件领域。开展汽车精密制造、智能技术和新材料技术运用研究,重点开发汽车动力系统、电子系统、复杂饰件总成等的汽车零部件关键技术与工艺。

  9.精细化工领域。开展高性能化工新材料、新型助剂、催化剂的研究开发。用集散控制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精细化工生产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绿色流程制造。

  10.特色农业领域。研究开发有利于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苗木花卉等动植物新品种;利用我市农产品的地域、品牌优势,开展优质水稻、茶叶、瘦肉型猪、大闸蟹、“太湖三白”等品种改良、系列开发和推广应用;研究推广名优农产品的先进种养殖技术,扩大优质农产品的产业规模。

四、重点工作

  1.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自主创新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创新,强化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之间相互协调促进的关系,建立各部门合力促进自主创新的工作机制,使政府部门逐步从自主创新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配置方式的制定者、资源配置过程的监督者和资源配置绩效的评估者,进一步消除制约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集成全社会自主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在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同时,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苏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在自主创新中的引导作用,市场在自主创新资源配置中的调控作用,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自主创新中的源头作用,中介服务机构在自主创新中的促进作用,在实践中走出具有苏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2.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运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技术创新机制,引导规模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扶持、促进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各类技术创新活动,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各类创新联合体,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实施产业化;鼓励跨国公司尤其是台资企业将更多的研发活动在本地进行,努力使跨国公司、台资企业的研发活动融入苏州区域创新体系之中。政府科技资源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向创新型企业倾斜,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市场前景,集中力量在十大关键领域中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结合技术改造重点支持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且创新水平高、对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力争在优势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与突破,形成一批进入高科技产业链前端的企业集群,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创新人才聚集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支持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化体制改革,开展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工作与我市企业创新实践、苏州经济发展相结合,将其纳入苏州科技创新体系,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知识创新能力,成为我市孕育原始创新的重要基地。全面推进独墅湖高等教育区的建设和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加快功能开发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集聚科教资源,促进已建的教育科研机构面向苏州开展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吸引更多的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来苏州设立研究生院、研发机构,使之成为国内外优质教育科技资源汇集苏州的基地和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进入苏州的桥梁。加快苏州国际教育园建设,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成为与国际接轨、具有中国特色的一流职业技术教育园区,为我市打造国际制造业技术高地培养大批合格的高级职业技术人才。

  4.引进和建设一批自主创新载体。发挥苏州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经验和优势,把引进自主创新主体、建设自主创新载体作为提升苏州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的建设,使苏州成为国内纳米技术领域人才汇聚的高地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基地。开放式配置、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大力推进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努力建成江苏省标志性的科研机构。进一步促进苏州科技城、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园、生物纳米园、创意产业园、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等科技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和高新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在沿太湖以及环境适宜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各有所长、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研发设计园,集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人才,使各类创业园成为我市创新成果的源头和新兴科技产业成长的摇篮。支持工投、创元等国有投资公司创办研发中心、设计中心、高科技产业园等生产性服务业。发挥苏州高科技产业优势,吸引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和创业团队到苏州设立研发机构、创办科技企业,提升苏州自主创新的层次。

  5.加强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整合、集成、共享、提升”的思路,加快建设由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服务企业、集聚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作用。加大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快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集成电路设计平台、集成电路测试平台、软件测试平台、高新区新药创制平台、吴中区实验动物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延伸辐射范围。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需求,在科技创业园内建设标准创业流程服务、创业辅导培训、创业投资等科技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嵌入式软件开发平台、动漫游戏软件开发平台等一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面向先进制造业的技术需求,在特色产业基地内,建设工业设计、加工成型、系统集成、科技信息服务等一批先进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中国赛宝华东实验室及苏州通信检测中心,为电子信息企业提供技术质量试验、检测和认证服务。

  6.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科技中介服务骨干机构,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形成资本服务、人才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比较完整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科技进步的中介服务体系。重点支持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大力吸引多元化社会资本特别是海内外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进入苏州创业投资市场,扩大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规模,探索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活跃风险投资资本,激发投资热情,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推进机制,加强指导力度,采取重点培育、分类辅导、超前服务、促进上市的有效措施,促进创新型科技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优化担保机构发展环境,吸引多元资本进入担保市场,壮大担保资金规模,拓展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引进海内外知名的专业化高层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紧缺型人才、创新型人才、科研领军人才的跟踪服务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科技服务广场,形成科技服务资源集中、服务功能齐全、服务水平专业、服务标准规范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体系,满足和方便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在创新创业中各类中介服务需求。鼓励技术交易,完善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的功能,探索建立常设技术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推进技术股权、技术产权交易。推动科技行业协会建设,使科技行业协会成为行业自主创新的纽带,成为科技产业发展的战略联盟。

  7.培育壮大自主知识产权。以掌握核心技术、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为宗旨,以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意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着力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实施“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战略,保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提高企业自主品牌创建和市场化运作能力,保护应用各类知识产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咨询、评估和法律服务以及文献检索、专利和品牌的保护开发,专有技术保密与转化等服务。鼓励、支持专利保护从离散保护向组合专利保护转变,专利申请从国内申请为主向国内外申请合理布局转变,专利类型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为主向发明专利为主转变,发挥专利技术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促进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应用和产业化。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培育工程,支持企业争创国家名牌和商标,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经营,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

  8.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构建和完善中小企业在线服务平台,建立区域企业信息、产品和技术配套数据库,加快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公共供应链平台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和引导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建设,促进数控系统、工业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CAD/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以及ERP系统、电子商务等在企业的广泛应用,将信息技术与现代管理技术、制造技术相结合,并应用于企业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通过信息化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自主创新投入的导向性作用,健全自主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各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力度,确保市、县级市(区)财政自主创新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2006年市财政安排1亿元,设立苏州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各县级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自主创新专项和配套资金,实现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市自主创新。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高层次人才培育与引进、以科技专项形式实施的重大技术攻关、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和省创新项目配套等自主创新项目,采取资助、补贴、奖励、贴息、投资等方式鼓励自主创新。加大财政对风险投资的引导力度,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幅度增加全社会科技投入,尽快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

  2.健全政策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一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市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学术环境、人际环境和生活环境,真正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投身研发第一线,对经认定的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入股投资和增资扩股,鼓励科技企业和实施科技项目的企业以期股、期权等分红形式,奖励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3.健全合作互动机制。发挥和利用我市外向型经济的优势,抓住国际产业技术转移的契机,开展以吸引跨国公司、台资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和研发机构的科技招商活动,鼓励跨国公司在苏州建立研发机构和技术中心,促进外资企业研发活动的本地化。组织产业配套和技术交流活动,在外资企业与苏州本土企业间建立起技术合作、技术贸易、委托设计开发的渠道,以外资企业先进技术水平和严格工艺要求促进本土企业的技术升级、提高创新能力。巩固和扩大我市产学研合作的成果,强化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防科工委系统、省内外高校的科技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扩大合作领域,拓展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内涵,创新合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科技开放新格局和国际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新局面。

  4.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提高企业家的创新意识,壮大具有强烈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引导企业家树立自主创新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引导企业家树立敢冒风险、做大事业的精神,加强对企业家的教育培训,支持企业家参加各类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提高企业家综合素质,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优化创业环境,支持科研人员特别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海外留学人员到苏州进行科技创业。培育壮大具有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招才引智,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多途径、多形式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产业人才到苏州工作;开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流动的渠道,通过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和创新工程建设为载体,培养和凝聚一大批能支撑苏州自主创新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团队;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

  5.健全诚信保障机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开展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的伦理教育和宣传,建立健全苏州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政府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掌握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记录,依法在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互通、整合与共享,为社会提供准确、全面、高效、便捷的规范化信用信息服务,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社会环境和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实施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自主创新。

  6.健全指导服务机制。成立市自主创新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我市自主创新战略,指导协调全市自主创新工作。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实施、部门紧密配合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推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作为政府任期目标考核、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部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使自主创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实施全民学习工程,建设学习型社会。实施科学普及和创新培训工程,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创新教育和培训,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形成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把创新内涵化为城市精神。大力弘扬“三创”精神,积极培育创新文化,继续倡导敢于冒险、勇于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开放包容、崇尚竞争,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鼓励,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大力宣传各类支持创新、实践创新的优秀人物和优秀事迹,树立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带头人的典型,形成良好的自主创新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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