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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
(2006年11月21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为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围绕我市“四大行动计划”的实施,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工程”,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大力加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科普工作,使广大公民了解必要的科学知识,具备科学精神和科学世界观,以及用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判断和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到2010年我市公众素养达标率从2005年的6.15%提高到10%。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实施组织
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徐南平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嘉梅、市科协主席陈维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农林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市科协陈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联络组,负责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联络组成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任务及责任
对《科学素质纲要》的主要任务及职责分解如下:
1、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科技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
2、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农林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3、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
4、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5、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林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6、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林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
7、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林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8、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农林局、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9、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农林局、市建设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五、工作进度
“十一五”期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安排如下:
2006年:
——组织落实,建立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任务,系统设计全民参与的科普活动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007年-2009年:
——推进主要行动和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并落实相关措施;
——落实政策、投入、队伍等相关保障条件;
——探索、研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模式和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各部门推进实施工作;
——开展中期评估。
2010年:
——继续推进实施工作;
——对“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研究制定“十二五”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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