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重要文件 | 未成年人素质行动 | 市(县)区工作动态 | 组织机构 | 工作动态 | 工作简报 | 兴农富民工程 | 社区科普 | 相关链接
 重要文件 >>
  市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工作全面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颁发《关于调整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市政府颁发《关于实施苏州市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十大工程的通知》
  市政府颁发《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等“四大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颁发《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
 未成年人素质行动>>
  张家港市举办科技节活动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
  苏州第三中学在亲近中探寻科学
  苏州深入开展争做阳光少年共创和谐校园活动
 市(县)区工作动态>>
  高新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沧浪区强化“三项建设”,推进科学素质工程
  金阊区加大对科普设施建设的投入
 所在位置>> 工作动态

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006年11月21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为做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

   二、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部署《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中的重要工作;

    2. 听取实施工作进展汇报;

    3.审议实施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组长、副组长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

   (二)专题工作会议

   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三、文件制度

   为充分行使领导小组的职责,保证领导小组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印发以下文件:

   (一)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二)组长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重大事项的通知或意见。

   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需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编印《工作简报》。办公室下设联络组,负责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