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十一届委员会由108名委员组成。
三、委员候选人由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市(县)区科协、科技和教育系统、高等院校以及重点企业、科技创新载体等有关单位,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办发〔2007〕55号文件规定的委员候选人的组成条件以及推选程序,民主推荐产生。
四、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实际到会的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选举方可进行。
六、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采用鼓掌形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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