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关于 授予薛鸣球等五位院士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荣誉委员称号的决定 (2007年11月23日)
院士是科技人员的杰出代表。为发挥在苏工作的院士在促进我市科技与科协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营造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更好地凝聚全市科技工作者,增强科协的荣誉感,更好地为院士服务。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款的规定,决定授予薛鸣球、潘君骅、阮长耿、王家耀、徐南平等五位院士“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荣誉委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