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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社区)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协: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提高人的科学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大科普力度,发挥科普典型示范作用,在创建科普文明街道的基础上,市科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符合《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创建标准》和《苏州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条件(见附件1,附件2)。
二、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苏州市科协负责对市级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的推荐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和命名工作。各市(县)、区科协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组织、协调、推荐等具体工作。
(二)申报工作
1、今年命名市级科普示范街道10个,市级科普示范社区10个,以后每二年评审、命名一次。
2、街道以党委(党工委)的名义、社区以居委会的名义提出申报,所在市(县)、区科协依据创建标准进行审查。
3、各市(县)、区科协于2007年9月15日前将所申报的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的正式推荐文件,申报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所需的材料(包括申报表、创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实施方案)一并报送至苏州市科协普及部,一式两份。
(三)评审与命名
由申报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市(县)、区科协提出评审申请(包括:评审申请报告和创建工作总结),市(县)、区科协对评审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科协,市科协将对申报单位逐一进行评审,包括现场和台帐资料的查看。
科普示范街道、社区创建评审通过后,由市科协命名、授牌并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奖励。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把创建市级科普示范街道、科普文明示范社区作为推动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抓好抓实。市、区科协要加强对本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促进创建活动在本地区深入开展。
2、整合资源,广泛发动。积极争取各方面社会力量的支持。各级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主动争取和联合有关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3、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各地在创建科普示范街道、科普示范社区活动中要注意总结,对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
4、规范管理,加强考核。为规范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的科学管理,真正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市科协对已命名的示范街道(社区)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复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命名并作摘牌处理。
附件1至附件5均可从《苏州科普之窗》网站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www.szkp
.org.cn
联 系 人:赵信群 常华
联系电话:65237426 传真:65238932
附件1: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创建标准
附件2:苏州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附件3: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评审标准
附件4:苏州市科普示范社区评审标准
附件5:苏州市科普示范街道(社区)申报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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