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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科普游
 
苏州市科协"科普游"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拥有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苏州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苏州市科协于2000年起首创"科普游"活动,今年6月又专门成立了科普游办公室。把科普活动融科普教育与休闲旅游于一体,科普是主题,旅游为形式,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为通过科普游活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以达到增长知识,陶冶情操之目的,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 参加"科普游"活动的对象
1、由市区各级科协组织的所属辖区内的市民(含中、小学生);
2、由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组织的所属团体会员和科技工作者。
市科协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对象可给予适当补贴。
二、 组织形式
1、市科协根据本地及周边地区科普资源,精心合理制定并公布科普游线路。
2、凡选择参加市科协指定线路内的"科普游"活动,原则上采取经费补贴的办法,补贴额度为报价总费用的10%。
3、其他单位或团体需参加"科普游"活动的,市科协科普游办公室可提供服务,但经费自理。
4、市科协将阶段性地推出一批科普游的新线路、新内容。
5、市科协科普游的具体事务委托苏州市鹤翔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三、 申报程序
1、社区科协组织的科普游活动,在人数、线路、日期有初步意向后应向所属街道科协申报,再由街道科协提前一周统一报苏州市鹤翔旅行社,待双方确认无误后即可按期出游。
2、市区、街道科协和市级学会、协会等团体组织的科普游活动,在人数、批次、线路、日期有初步意向后,应提前一周报苏州市鹤翔旅行社,再由旅行社根据车辆调度情况安排各批次,待双方确认无误后即可按期出游。
四、时间安排
1、各级科协和团体组织科普游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可与苏州市鹤翔旅行社协商。
2、市科协组织"科普游"活动的经费补贴办法暂定自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止。
四、 工作要求
1、"科普游"活动是市科协组织开展科普工作的一个载体,一个品牌,各级科协和团体应将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特别是市区各级科协要认真将科普游活动组织好、宣传好、协调好。
2、苏州市鹤翔旅行社应积极听取科普游活动中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把科普游办成深受广大市民和科技工作者欢迎的科普品牌项目,并负责做到为每位参加者在科普游期间提供旅行社责任险,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及时向所属区科协反馈。
3、各级科协、团体可向市科协科普游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管理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属市科协科普游办公室。

苏州市科协科普游办公室
200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