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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经纬 ·行业述评 ·市场动态 ·政策导向 ·会展动态 本栏目协办单位:苏州市汽车工程学会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汽车项目

  鼓励类:1、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计开发;2.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及具有自主产权(品牌)的先进、适用汽车、发动机制造;3、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4、汽车重要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铸造;5、汽车、摩托车型式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开发制造;6、压缩天然气、氢燃料、合成燃料、液化石油气、醇醚类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及制造;7、先进的小排量经济型乘用车、集装箱运输车、多轴大型专用车辆;8、先进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开发制造;9、城市用低底盘公共汽车开发制造。

  限制类: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

  淘汰类:无。